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是國內第一批成立的公共管理學院,以推進中國公共管理學科發展,服務國家治理現代化及推進全球治理為己任,在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方面取得了顯著成績。2013年,清華MPA項目成為美國之外全球首例通過全球公共政策、事務與管理院校聯盟(NASPAA)認證的公共管理碩士項目。2017年,在教育部組織的第四輪學科評估結果中,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科被評為A+學科。2018年,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專業學位教育在全國首次專業學位水平評估中獲評A+。
清華大學MPA教育的目標定位是培養引領國家發展與人類進步的公共事務領導者,強調“植根中國,放眼世界”,注重“價值、知識和技能”三位一體的公共領導力提升。
一、招生名額與招生方向
1. 招生名額
招收非全日制專業學位MPA碩士190人(具體以當年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
2. 招生方向
公共政策、政府管理、公益慈善與社會治理、全球治理、發展規劃、鄉村振興、大灣區、可持續發展、大數據治理、應急管理等研究方向,以及可持續發展公共政策(MPP-SDG)國際雙碩士學位項目、MPA-EMBA雙碩士學位項目。
二、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截止2022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學前,所獲學歷學位及工作經驗必須滿足下列情況之一:
(1)獲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后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經驗。
(2)獲國家承認的碩士或博士學位后具有兩年以上(含兩年)工作經驗。
(3)獲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具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經驗。
在境外獲得的學歷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資格審查時須提交認證報告。
雙學位項目的報考條件另行規定。
注:考生應在報名前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包括學校和報考院系、專業、項目發布的報考條件),因不符合報考條件產生的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考生報名及確認程序
所有報考清華大學MPA的考生均須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
考生須嚴格按照清華大學研招網(http://yz.tsinghua.edu.cn)后續公布的“清華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清華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統考)”(包括目錄里的備注)和本通知的相關要求進行報考。以下報名環節和確認環節都必須按要求完成,缺一不可。
1.網上報名環節
(1)所有報考清華大學MPA的考生均須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報名(https://yz.chsi.com.cn/)。
(2)報名時間:2021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具體以教育部公布時間為準)
報考專業: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碩士,專業代碼125200)
考試科目: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199)、英語二(204)
報考類別:定向就業
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北京地區報考我校的管理類聯考考生均需在清華大學參加初試,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報名時必須選擇“北京”、“清華大學”報考點(報考點代碼:1103),選擇其它報考點無效。具體要求詳見清華大學研招網(http://yz.tsinghua.edu.cn/)后續公布的“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報名清華大學報考點公告” (須按要求提交戶籍證明或社保記錄)。
其他考生按照教育部相關政策選擇報考點參加初試。
(3)學歷校驗
報名系統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紙質認證報告提交方式和時間以清華大學研招網通知為準。
2.報名確認環節
凡在清華大學參加初試的考生,必須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報名系統繳納初試報考費(不需現場確認),在繳費成功24小時(節假日順延)后,必須登錄清華大學研究生招生網(http://yz.tsinghua.edu.cn)上傳電子照片(截止時間以清華大學研招網通知為準),通過照片審核方可參加初試。
在京外報名點參加初試的考生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報名后,按照當地報名點的要求繳納初試報考費、照相并進行確認。
四、資格審查、初試、復試與錄取
1.資格審查于復試時統一進行,具體安排詳見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官網。
2.初試
(1)下載打印《準考證》
考生須按教育部統一規定時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2)參加初試
考生須按教育部統一規定時間憑《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考試科目: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199)、英語二(204)。
初試成績查詢時間及方式以清華大學研招網通知為準。
3.復試
復試分為考前面試和考后復試。復試為專業綜合考核,復試期間統一進行資格審查,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安排在復試期間進行。雙學位項目復試另行通知安排。
(1)考前面試
1)日程安排
第一批考前面試安排:
招生系統申請及紙質材料寄送時間:2021年4月23日9:00-2021年6月15日15:00,面試名單公布時間:2021年6月25日,綜合面試(含政治理論考試)時間暫定為:2021年7月3日(周六)。
第二批考前面試安排:
招生系統申請及紙質材料寄送時間:2021年7月23日9:00-2021年9月15日15:00,面試名單公布時間:2021年10月8日,綜合面試(含政治理論考試)時間暫定為:2021年10月16日(周六)。
以上暫定面試時間,如根據疫情情況調整,屆時將提前在學院官網通知。
2)提交申請
工齡滿5年以上并有豐富的公共管理或其他管理工作經驗者可以申請考前面試。
考生須通過公共管理學院MPA招生系統網站(鏈接http://admission.sppm.tsinghua.edu.cn/)提交考前面試申請,在注冊后選擇申請面試批次、填寫考生基本信息、上傳考前面試申請材料掃描件如下:
① 個人綜合自述原件(不超過1000字,包括思想政治表現、外語水平、研究計劃、職業經驗與職業規劃等,簽名須手寫);
②工作單位歷任或現任領導推薦信兩封原件(簽名須手寫);
③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正反面);
④教育背景材料
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境外獲得學歷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報告);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的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管理單位紅章,以研究生學歷報考者還需提供研究生期間成績單);
⑤工齡證明原件(加蓋單位公章);
⑥近5年內考生獲得的主要表彰情況(附證書復印件);
⑦其他自愿提交的材料。
申請考前面試的考生須同時寄送報名系統生成的面試申請表(須簽名)及上述申請材料(請按順序裝訂)。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106教學辦公室黃老師收,郵編100084,電話010-62794348。第一批考前面試紙質材料送達截止日為2021年6月15日,第二批考前面試紙質材料送達截止日為2021年9月15日。
考前面試安排和結果將公布于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官網MPA招生信息欄。每位考生一年只能申請一次考前面試,通過考前面試的考生將獲得2022年MPA預錄取資格或預錄取遞補資格。具體名額根據每批次考生質量確定。
(2)考后復試
考后復試將于初試成績公布后舉行,復試名單和復試辦法及具體安排詳見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官網MPA欄目招生信息。考后復試包括以下三類考生:
①初試成績達到清華大學MPA復試線,參加考前面試但未獲得“預錄取資格”或未獲得“預錄取遞補資格”的考生;
②初試成績達到清華大學MPA復試線,參加考前面試獲得“預錄取遞補資格”,但未遞補成功的考生;
③初試成績達到清華大學MPA復試線,未參加考前面試的考生。
4.錄取
經復試及綜合考察考生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錄取,寧缺毋濫。根據初試、復試的成績,錄取方式分“考前預錄取”和“考后錄取”兩種:
(1)考前預錄取
①參加考前面試并獲得預錄取資格的考生,錄取線為國家A類線。
獲得預錄取資格,初試成績未達到國家線A線的考生,預錄取資格可保留1年(預錄取遞補資格不予保留)。未參加初試的考生,其預錄取資格不予保留。
②參加考前面試獲得預錄取遞補資格考生,可在預錄取資格考生放棄或者初試成績沒有達到國家線的情況下,按照考前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遞補,獲得有效預錄取資格。
未通過遞補獲得有效預錄取資格的考生,自動進入考后復試錄取程序。
(2)考后錄取
參加考后復試的考生,將根據考生的面試成績(70%)和初試成績(30%)加權進行綜合排序。
擬錄取考生需在錄取前簽訂相應協議書,經資格復審確認合格后發放錄取通知書。資格復審包括學歷學業復審及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復審。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錄取通知書發放時間預計為2022年7月,學生入學時間預計為2022年8月下旬。所有錄取考生,清華大學不予調檔案或調戶口,畢業不予派遣,無需轉黨團組織關系。
五、學習方式
上課地點為清華大學。學習年限:2.5-4年,學習方式包括以下兩種,學生可根據情況自行選擇。
1.分段集中上課:每學期集中1次,每次學習6周左右。課程學習共4個學期。
2.晚上和周末上課:課程學習共4個學期。
六、學費與獎學金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碩士(MPA)學費為人民幣9.9萬元。費用可在第一學年注冊報到時一次繳清;或在第一學年、第二學年報到時各繳一半,分兩次繳清。
學院設立MPA獎學金和勵學金用于支持學生完成學業,評選辦法另行通知。
七、證書授予
按照清華大學學籍管理和學位授予的相關規定,完成培養方案規定內容,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并經清華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查通過者,授予清華大學公共管理碩士(MPA)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
八、聯系方式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網址:www.sppm.tsinghua.edu.cn
聯系人:教學辦公室 黃老師
電話:010-62794348 傳真:010-62783627 郵箱:mpa@tsinghua.edu.cn
(工作日8:30-12:00;13:00-17:00)
九、其他說明
1.請申請人或考生在安全場所上網報名、支付報考費,因自己操作失誤或網上支付帳號和密碼泄漏造成的損失,我院概不負責。網上支付報考費、復試費前務必慎重考慮,因各種原因不能參加考試、考核者,已支付費用不退。
2.復試時,考生須提交原所在學校出具的成績單原件或本人檔案中《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復印件并加蓋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3.不論是否錄取,所交材料(含成績單)一律不予退還。
4.清華大學不允許研究生同時有兩個及以上學籍。
5.清華大學2022年MPA按照教育部要求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研究生。
6.申請人或考生須承諾學歷、學位證書、個人及其它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凡存在學術不端行為、違反考試紀律、弄虛作假、誠實守信等方面問題者,一經查實,取消報考(申請)、錄取或學習資格。
7.清華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2015年第二次全體會議討論決定,自2016年起不在同一學科或專業學位類別多次授予同一人同一學位。
8.如果上級部門出臺新政策、安排或計劃調整,我校將做相應調整。
9.我校以研招信息平臺、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0.我院不指定考試科目的參考書目和參考材料,不劃定考試內容范圍等。
11.申請或報考、成績、錄取等信息可在清華大學研究生招生網(http://yz.tsinghua.edu.cn)及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官網(www.sppm.tsinghua.edu.cn)查詢。
12.清華大學不負責提供MPA在讀學生的住宿。
原文標題:清華大學2022年公共管理(MPA)招生簡章
原文鏈接:https://mp.weixin.qq.com/s/dhV3Zzt6Fz7SmJiuXROfig
以上就是“2022考研招生簡章:清華大學2022年MPA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內容,更多考研信息,請持續關注本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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