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政策
在嚴格執行《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文件基礎上,堅持“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原則。報考骨干計劃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實行“自愿報考、統一考試、單獨劃線、擇優錄取”等特殊政策,由教育部統一確定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成績要求。
二、生源范圍及名額分配
西部12省(區、市),海南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福建、湖北、湖南(含張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縣兩區)等7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邊境縣(市)。上述地區漢族考生應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報名時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
備注:同等學力報考請參考北京林業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與專業目錄(http://graduate.bjfu.edu.cn/yjszs/sszsjz/254197.htm)。
四、錄取事項
1. 根據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和產業調整結構對人才的實際需求,我校招生指標將重點向理工類及應用型專業傾斜,招生比例不低于招生總數的50%。我校可招收不超過10%的漢族在職考生。
2.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錄取類別均為定向就業,非在職考生人事檔案轉入我校,戶口由考生自愿決定是否遷移。被錄取的在職考生入學報到時不遷轉戶口。
3. 被錄取的考生直接進入學校學習,不再單獨安排強化基礎培訓,修業年限和學習年限與其他普通類學生一致。
4. 被錄取考生需簽訂三方(或四方)定向培養協議書。考生先與我校簽訂協議書,再與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所在單位簽訂。
五、就業管理
1. 就業。骨干計劃學生畢業后,必須履行協議回定向地區和單位就業,不得違約。
2. 派遣。在職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單位。畢業離校時仍未就業的非在職考生派遣回生源所在地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學生檔案轉回原工作單位、就業單位或生源所在地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
3. 升學。經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在職學生還須征得原工作單位同意),骨干計劃應屆碩士畢業生只能報考骨干計劃博士研究生,同時簽訂博士研究生定向培養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