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大學成立于1958年,是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與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全日制公立綜合性大學。學校由原隸屬于中國核工業部的中南工學院、核工業第六研究所與原隸屬湖南省的衡陽醫學院合并組建而成,是國家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高校,是教育部和衛健委第一批卓越工程師、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項目試點高校,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先進集體、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高校,是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基地,具有推薦優秀本科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和碩博連讀資格。
學校形成了以工學、醫學為主,哲學、經濟學、法學、文學、理學、管理學、藝術學等9大學科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體系。設有直屬學院27個,直屬型附屬醫院6所(其中附屬第一醫院、附屬第二醫院、附屬南華醫院、附屬長沙中心醫院為三甲醫院),協作型附屬醫院11所,研究生協作培養單位25個。設有本科專業68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25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19種;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5個;一級學科博士后科研流動站3個。學校臨床醫學學科、化學學科進入ESI全球排名前1%。在2019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行榜中,學校并列內地高校第65名。
一、招生專業、計劃及學制

二、招生對象和報名條件
(一)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
(二)已獲得學士學位的2020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
(三)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
(四)法學專業文理兼招,醫學類畢業生優先,不招收法學類專業畢業生;預防醫學專業招收臨床醫學類畢業生;衛生檢驗與檢疫專業招收藥學類畢業生;安全工程專業招收醫學類畢業生。
(五)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本科為成人教育、網絡教育、自學考試、專升本類型的學生。
2.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以及在校期間受到學校記過以上處分者。
三、招生辦法
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采取“申請-考核制”。
(一)報名工作事項
1.報名時間:2020年7月12日至7月17日
2.提交材料:
申請人將以下材料按順序掃描成PDF或JPG文檔郵箱發送至zs@usc.edu.cn,文件命名格式為畢業學校+申請專業+姓名。考生不需寄送紙質材料。
(1)填寫《南華大學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報名表》;申請人在“學生本人承諾”欄簽字,“思想政治表現”由申請人本科就讀學院負責人填寫其現實表現,“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意見”欄由申請人本科畢業高校畢業生就業部門綜合考察學生思想品德等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填寫同意報考意見并蓋章;
(2)畢業證和學位證掃描件;
(3)本科期間各學年學習成績總表(須畢業學校教務部門蓋章);
(4)計算機能力水平證書;
(5)英語(CET4/6級)水平證書;
(6)省級(含)以上獲獎證書;
(7)學生本科就讀期間獲獎及學術創新表現等其他證明材料(須學生本科就讀學院蓋章);
(8)身份證掃描件(或照片)。
(二)材料審核
1.報名截止后,學校教務部組織相關學科專家對申請人進
行資格審核(對材料未按要求準備者不予審核),依據綜合學業成績、計算機能力水平、英語水平、省級(含)以上獲獎情況、本科就讀期間學術創新表現等情況擇優確定面試申請人名單。
2.7月20日,學校將在南華大學本科生招生網公示面試申請人名單,公示時間為三天(工作日)。申請人可訪問南華大學本科生招生網(http://zsw.usc.edu.cn/)查閱。
(三)面試
面試時間安排在7月24日,具體時間以申請人接到的面試通知為準。
1.學校成立由相關部門組成的第二學士學位面試領導小組和相關學院組成的面試專家組,對面試申請人進行考核。
2.面試環節,申請人提交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計算機能力水平原件、獲獎證書原件以及英語水平證書原件等,供學院核查。
3.考核采取綜合面試的方式,對學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學科背景、專業素質、操作技能、外語水平、思維能力、創新能力以及心理素質等方面進行考察。
(四)擬錄取名單公示
面試考核結束后,學校將在南華大學本科生招生網公示第二學士學位擬錄取考生名單。
(五)體檢
申請人在確認擬錄取后1個星期內,將個人有效體檢報告(三甲及以上醫院,面試前三個月內均可)郵寄至錄取學院,未按時郵寄體檢報告或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體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等文件要求執行。
四、收費標準
學校嚴格按照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財政廳和湖南省教育廳核定的標準執行收費。預防醫學、衛生檢驗與檢疫專業學費標準為7500元/人/學年、安全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5900元/人/學年、法學專業學費標準為5000元/人/學年。如有變化以上級有關部門批準的標準執行。
五、畢業和就業派遣
(一)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學校應當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二)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三)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手續。
六、監督管理
(一)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按照“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
(二)各招生學院制定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錄取面試實施細則,報學校教務部備案,經同意后公布并實施。
(三)學校監察處負責對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招生監督電話:0734-8578168。經查屬實的招生違規行為,屬于申請人問題的(如提供虛假材料、考試作弊等),取消其錄取資格;屬于招生工作問題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七、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734-8282553 8282530
通訊地址:湖南省衡陽市常勝西路28號南華大學招生處
郵編:421001
招生網網址:http://zsw.usc.edu.cn/
微信公眾號:南華大學本科招生
原文標題:南華大學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原文鏈接:http://zsw.usc.edu.cn/static/front/usc/basic/html_cms/frontViewArticle.html?id=934be93ce002478487763a01663b7a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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