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調劑是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生源質量和完成招生計劃的關鍵環節。為規范我院碩士研究生調劑工作,依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我市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渝教招發〔2020〕4號)及《重慶交通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方案》,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我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調劑工作實施細則。
第二條 堅持透明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擇優選拔。
第三條 實行差額復試。
第二章 組織與管理
第四條 人文學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調劑、復試工作,負責制定人文學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調劑工作實施細則。
第三章 調劑專業與名額
第五條 擬對外調劑的專業:新聞與傳播(專業代碼:055200)、漢語國際教育(專業代碼:045300)、旅游管理(專業代碼:120203),各專業調劑名額為新聞與傳播擬調劑9人、漢語國際教育擬調劑11人、旅游管理擬調劑4人。
第四章 調劑原則
第六條 初試成績必須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重慶地區(A類地區)的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第八條 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第九條 在接受調劑申請結束后,各專業按以下順序和規則依次選拔調劑考生并發放復試通知,額滿為止。各類順序中以初試總成績為依據進行遴選,初試總成績若相同,按照專業課總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

第五章 調劑時間及程序
第十條 第一批調劑開始、結束時間由人文學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我院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進行第二批調劑,按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調劑時間按學校屆時公布時間為準。調劑程序由考生本人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提交調劑申請,經學院初步審核后,將擬發放復試通知書考生名單添加至復試通知書發放備選庫,經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查后統一發放復試通知,考生接到復試通知后方可參加我校復試,考生接到復試通知以后需要在24小時內確認,若未確認視為自動放棄。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二條 調劑考生復試安排將在后期擇日發布,請考生關注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第十三條 咨詢電話:023-62652660
監督電話:023-62650942(重慶交通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023-62652747(重慶交通大學紀檢監察室)
第十三條 其他未盡事宜按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細則解釋權歸人文學院。
原文標題:人文學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調劑工作實施細則
原文鏈接:http://yjszs.cqjtu.edu.cn/trans.aspx?id=780
以上就是“2020新傳調劑:重慶交通大學2020年新傳專碩(MJC)調劑工作實施細則”的全部內容!更多考研調劑內容,請關注考研調劑信息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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