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調劑基本條件
1.須符合我校招生章程和專業目錄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考生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但以下專業還需滿足:
①0301法學學術型專業可接收報考035102法律碩士(法學)專業的考生調劑。
②055101英語筆譯僅接收報考0551翻譯碩士(英語筆譯)且達到國家規定線的考生調劑。
③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④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⑤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調劑,其他考試方式的考生也不得調入。
⑥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⑦應用統計專業僅接收第一志愿為應用統計的考生調入。
⑧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4.調出專業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且與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初試可選科目一致。
六、調劑要求
所有調劑考生(含校內調劑)都必須到“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為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上的調劑服務系統填寫調劑申請。最終擬錄取新生的擬錄取專業和研究方向以調劑服務系統數據為準。
各招生專業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得低于12個小時。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學院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為36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如學院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各學院應根據本學院實際復試錄取情況,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及時、準確發布余額信息及接收考生調劑申請的初試成績等基本要求。
學校調劑復試錄取時間按教育部要求執行,如在期間完成了招生計劃,將適時提前關閉調劑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