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調劑是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生源質量和完成招生計劃的關鍵環節。為規范我院碩士研究生調劑工作,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1]2號)和《重慶交通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堅持透明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擇優選拔。
第三條復試實行差額復試。
第二章組織與管理
第四條航空學院2022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調劑、復試工作。
第三章調劑基本規定
第五條接收調劑的專業及名額:085500機械(航空工程)。
第六條接收調劑的基本條件
1.必須符合教育部有關調劑的各項原則和規定。
2.初試成績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重慶地區(A類地區)的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4.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應相同。
5.考生本科畢業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或相近。
第四章調劑原則
第七條在符合上述基本條件的情況下,按以下原則選擇調劑考生:
1.第一順位:優先接收滿足以下專業要求條件之一的考生調劑
(1)獲得與報考專業相關的省部級科技成果獎勵或社科成果獎勵的考生;
(2)獲得國家級學科競賽二等獎及以上的考生;
(3)曾在中文核心或CSCD/EI/SCI收錄期刊發表與報考專業相關學術論文的考生。
滿足上述條件的,按考生初試成績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遴選。
2.第二順位: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的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遴選。
3.第三順位: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考試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考生,按該專業初試的三門統考科目的成績之和從高到低擇優遴選。
第五章調劑時間及基本程序
第八條接收調劑的時間和基本程序
1.接收所有考生調劑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
2.第一批調劑,開放調劑系統時間為2022年4月6日00:00時-2022年4月6日24:00時。是否進行第二批調劑,根據調劑實際情況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3.欲調劑的考生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提出調劑申請,經學院選拔、初審,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查后統一發放復試通知。考生接到復試通知后根據學院安排參加復試。考生接到復試通知后需要在通知規定的時間內確認,若未確認視為自動放棄。
第六章其他
第九條調劑考生復試安排將在調劑結束后由校研究生院發布,請考生關注重慶交通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第十條其他未盡事宜按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本細則解釋權歸航空學院。
咨詢電話:
航空學院教學管理辦公室:023-47274026延老師、陳老師
學校研招辦:023-62650942
校紀委監察室:023-62652747
原文標題:重慶交通大學航空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調劑實施細則
原文鏈接:http://cqia.cqjtu.edu.cn/info/1050/28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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