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 方式 |
學科門類(專業、領域) |
考生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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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 |
單科(滿分=100 分) |
單科(滿分>1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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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聯考 |
工商管理碩士[125100] |
165 |
45 |
90 |
公共管理碩士[125200] |
175 |
45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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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碩士[125300] |
220 |
55 |
120 |
說明:
1、統考生中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即5個自治區、30個自治州、119個自治縣(旗),并報考為原單位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即在學校初試合格資格線基礎上總分降10分,單科降5分。
3、*照顧專業(一級學科及領域):力學[0801]、冶金工程[0806]、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0807]、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0818]、礦業工程[0819]、冶金工程[085205]、動力工程[085206]、礦業工程[085218]、安全工程[085224]。
4、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對口支援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等專項計劃考生參加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