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和《長春理工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實施辦法》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經濟管理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實施細則》。
一、復試組織原則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廳的要求,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妥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堅持“安全至上”的前提,牢固樹立大局意識,把廣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嚴格落實國家、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及學校防疫工作要求。
二、復試方式
我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采取網絡遠程復試的方式。復試筆試不再單獨組織進行,相關內容納入面試統一考核。網絡復試平臺為騰訊會議,請考生提前使用智能手機或電腦下載安裝騰訊會議APP。復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復試名單的確定
按《長春理工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實施辦法》執行。
四、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張肅
成員:張義剛、霍明奎、于洪、馮英娟、丁孟春、李燕、齊殿偉
秘書:蔣家寧
五、各專業領域(方向)擬招生人數
類型 |
專業領域代碼 |
專業領域名稱 |
擬招生人數 |
全日制 |
020202 |
區域經濟學 |
8 |
020204 |
金融學 |
13 |
|
120201 |
會計學 |
9 |
|
120204 |
技術經濟及管理 |
10 |
|
125300 |
會計 |
36 |
|
非全日制 |
125100 |
工商管理 |
27 |
120204 |
技術經濟及管理(單獨考試) |
10 |
六、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含復試筆試科目內容)、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其中,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復試成績總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
所有擬錄取考生均應通過復試后方能錄取。復試前由學院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內容包括考生畢業證、學位證(應屆生為學生證)、身份證信息與報考信息是否相符;現實表現情況調查表;本科學習成績單。相關材料僅收取電子版,待報到入學后提交原件進行復核。
(一)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
重點考核業務素質和科研工作能力,滿分為100分,其中:
(1)專業基礎及專業知識占50分,考核重點:①基礎理論②專業知識③對學科發展前沿了解情況④計算機應用能力⑤本科學習成績;
(2)綜合能力占40分,考核重點:①邏輯思維能力②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以及從中表現出的科研能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③敬業精神、鉆研精神、團結協作精神;
(3)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占10。
(二)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
2.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3.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4.人文素養;
5.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滿分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列入擬錄取名單。
(三)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除參加統一復試外,還須加試兩門本專業主干課。考核形式采取網絡遠程考核的形式。單科滿分為100分。其中任意一科加試成績低于60分的,為加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報考工商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不需加試。
(四)遠程網絡復試平臺
1.采用QQ群進行各項通知的發布。
2.采用“騰訊會議”網絡平臺軟件進行復試,請學生提前在手機端下載“騰訊會議APP”并熟悉使用方法。
(五)體檢
體檢要求按國家相關文件執行。考生報到入學時體檢,復試期間不體檢。
七、成績核算及錄取原則
復試成績在60分及以上、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在60分及以上的,為復試合格。
復試合格考生將復試成績乘以0.3,將初試總成績除以5(滿分為300分的專業,除以3)乘以0.7,相加后為考生總成績。錄取時按考生總成績排序,依次錄取。
計算公式:
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總分÷5)×0.7+復試成績總分×0.3
工商管理碩士、會計碩士復試成績計算公式:
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總分÷3)×0.7+復試成績總分×0.3
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列入擬錄取名單。
八、復試安排
(一)復試前準備:
1.加入QQ群
參加復試考生需加入對應的QQ群(群號如下),以便接受學院相關復試通知。加群時將考生編號+姓名填入申請理由,申請加入對應的QQ群。入群之后修改個人名稱為“專業+姓名”。
(1)區域經濟學、金融學、會計學、技術經濟及管理專業的全日制一志愿考生加入QQ群:617565114
(2)技術經濟及管理非全日制單獨考試考生加入QQ群:816049784
(3)會計專碩(MPAcc)一志愿考生加入QQ群:338097898
(4)工商管理碩士(MBA)一志愿考生加入QQ群:126542682
2.發送個人電子版材料
相關材料僅需提供電子版PDF文件,建立1個文件夾,內含多個文件且編號。所有材料紙質版待報到入學后提交。復試前學院根據電子版材料對學生復試資格進行審查。根據QQ群通知的截止時間將材料發送至cust_mba@cust.edu.cn郵箱,提交電子版材料如下:
(1)學生證(應屆生提交)、畢業證(往屆生提交)、學位證(已獲得學位證書的考生提交)復印件。
(2)本科成績單(專升本考生需專科和本科成績單),應屆生由就讀學校教務部門蓋章,往屆生由檔案部門復印原件并在復印件上蓋章證明與原件一致。
(3)長春理工大學報考碩士研究生現實表現情況調查表。
(4)其它獲獎及證明材料。
(5)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需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6)《誠信復試承諾書》。考生應在學校復試實施辦法、復試通知公布后,仔細閱讀了解后,再行簽署《誠信復試承諾書》。
(7)考生提交材料清單。
(8)無法提供相關電子版的材料,可單獨提供情況說明。
3. 電子文件夾及文件格式
(1)文件夾名稱舉例:
金融學(學碩)-張某某;工商管理碩士(MBA)-李某某;會計專碩(MPAcc)-劉某某。
(2)文件名稱簡寫為:
基本證書;成績單;現實表現表;獲獎證明;退役專項;誠信承諾;清單;說明。
注:請按照順序編號,并保留數字編號。
4.考生準備
(1)能夠上網的智能手機(或者電腦)2個,下載安裝“騰訊會議”軟件,確保電量充足,同時登陸復試時通知的騰訊會議室。保證能夠實現雙機位,即能夠從前后兩個角度拍攝。
(2)手機支架(使手機離手并豎立于桌面,也可采用有關物品代替)
(3)穩定的網絡環境。
(4)獨立空間、環境簡潔。
(5)白紙少量,筆一支。
(6)以上條件不具備的考生,請及時與我院或學校研招辦取得聯系,以便研究解決。
(二)復試提醒
1.考生須按照學院復試實施細則及相關公告內容,提前準備相關設備及軟件平臺,參加平臺測試,熟悉相關操作。
2.考生應按規定時間憑準考證、身份證參加復試,未按時參加的,按缺考處理。
3.考生在復試前應及時查看學院相關公告信息,了解相關紀律、要求,按時提供相關資料。
4.考生應積極配合復試工作人員管理,服從相關復試安排。
5.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顯文字或圖案標識的服裝參加面試。
6.考生應配合復試工作人員完成身份審核、周圍環境檢查,并按要求放置相關設備等工作。考生應使用手機參加復試,考核時應關閉手機通信功能。
7.考生應處于獨立空間參加復試。復試過程中,周圍不得有其他人在場。
8.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透漏復試內容。
9.考生必須用普通話回答考官提問。在面試中,應嚴格按照考官的提問進行回答,不得報告、透露或暗示本人姓名、學習或工作單位等個人信息內容。考生對考官的提問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提問。
10.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其錄取資格,并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11.考生如在設備、網絡等方面無法滿足復試要求,需及時與報考學院或學校研招辦取得聯系,以便研究解決。
九、調劑流程
調劑、錄取流程及要求按學校統一安排進行,請參照學校相關管理文件。
十、學費及獎助學金
詳見《長春理工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十一、待錄取流程
1.復試成績公布后,學校將通過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為擬錄取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調劑考生需于12小時內接受待錄取通知,否則視為放棄擬錄取資格。
2.擬錄取一志愿考生不需登錄系統確認待錄取,調劑系統自動確認。
3.考生一經接受我校待錄取通知,不予解除。
十二、復試紀律和要求
1.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學院嚴格執行國家政策及學校相關規定,不超越國家和學校招生政策的規定和權限自定招生辦法。
2.學院充分重視對研究生復試及錄取人員的管理和培訓,選擇能正確執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責任心強的教師擔任。本年度有直系親屬報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響公正的相關人員必須回避復試及錄取等相關工作。
3.學院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的復試錄取程序、要求和時間表進行操作,不得擅自變更。
4.復試小組成員和工作人員應自覺接受監督,提高自我約束能力;加大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風的干擾,營造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的環境。
5.學校紀檢監察機構將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確保復試錄取工作政策透明、程序規范、操作公開、監督有力,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6.對復試期間違反相關規定發生舞弊事件的,要依據《關于對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中違紀行為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等規定,對當事人嚴肅處理,涉嫌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調查。發生舞弊事件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及誰主管誰負責原則,追究相關部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責任。
十三、其它事宜
其它工作按《長春理工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實施辦法》、《長春理工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通知》、《長春理工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須知》等執行。
原文標題:經濟管理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實施細則
原文鏈接:http://ems.cust.edu.cn/zsgz/752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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