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及《浙江師范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文件規定,結合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堅持“按需招生、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對復試工作的領導,以提高研究生教育質量為核心,著力提升研究生招生選拔水平;統籌兼顧,促進不同類別研究生教育共同發展;強化監督,維護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組織管理
1.成立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擬錄取的各項工作。
2.學院按照學校有關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的要求,擬定我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安排,內容包括:復試內容、形式、時間、地點、紀律要求等事項。
3.學院對復試工作人員進行遴選,選派責任心強、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并對其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需要回避的人員,不得參與復試工作。
4.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將復試結果及擬錄取考生名單報給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三、復試工作
(一)復試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
2.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復試時間
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見下表,調劑考生復試時間不早于3月27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考生須及時查看我院網上通知。
復試專業 | 復試時間 | 主考現場地點 |
應用經濟學 | 3月27日上午9:00開始 | 27-230 |
工商管理 | 3月27日上午12:00開始 | 27-230 |
職業技術教育 (財經商貿) |
3月27日上午9:00開始 | 27-314 |
職業技術教育 (旅游服務) |
3月27日下午12:00開始 | 27-108 |
旅游管理碩士 | 3月27日上午9:00開始 | 27-108 |
工商管理碩士 | 3月28日上午9:00開始 | 第一組:27-102; 第二組:27-108; 第三組:27-230; 第四組:27-314; |
備注:請考生提前一個小時登錄候考。
(三)復試形式
我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采用網絡遠程復試方式進行,網絡復試平臺采用釘釘(DingTalk)和騰訊會議平臺,硬件要求、操作規程等詳見附件4和學院后續通知。
(四)復試分數線
1.各專業復試分數線應符合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實行差額復試,復試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體比例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和生源情況確定。
(五)復試內容
1.遠程復試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專業基礎知識、科研創新能力、外語聽說能力和綜合素質,其中專業基礎知識主要考察內容來自《浙江師范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復試考試科目。
2.MBA、旅游管理碩士等專業的思想政治考試通過網絡遠程復試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六)復試成績
考生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兩部分組成,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網絡遠程復試成績總分為200分,其中外語聽說能力測試為40分。復試成績低于120分不予錄取。
(七)其他
1.心理測試
考生在參加遠程復試前需完成線上心理測試,心理測試網址:http://xlcs.zjnu.edu.cn(賬號:身份證號,密碼:身份證后6位),開放時間另行通知。
2.體檢
為減少疫情防控期間考生健康風險,復試體檢統一安排在擬錄取考生報到入學時。體檢合格者方可注冊,取得學籍。不合格者經研究生院審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保留期滿體檢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考生如因在體檢中弄虛作假,造成入學后無法正常學習或者按規定予以退學處理等后果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八)注意事項及要求
1. 復試順序將由復試工作組在監察組的監督下隨機抽簽形成,并于復試前告知考生。
2. 每生復試時間20-22分鐘,專業復試結束后是思政考核(約2分鐘),思政考核只分合格和不合格兩檔,不計入復試成績。復試當天請考生與復試組秘書保持聯系,確定具體復試時間,配合秘書的工作。
3. 請考生盡量選用有線網接入視頻參與復試,并確保復試當天電話通暢。
四、資格審核
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的掃描件或照片,在規定時間內提交:
(一)身份證明材料
1.有效身份證(正反面)。
2.準考證。
(二)學歷學位證明材料
1.應屆生上傳《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生上傳本科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獲國外學歷學位的提供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網報后在中國學信網學歷校驗未通過校驗考生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三)其他材料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見附件1)。
2.《資格審查單》(見附件2)。
3.個人簡況表(含本科階段成績、外語水平、科研成果、社會實踐等)(見附件3)。
4.曾經更改過姓名或身份證號的考生,需提供戶口本或公安局開具的證明。
5.考生手持本人身份證(頭像照片面)的正面照片一張。
(四)上傳方式
以上材料合成一個壓縮文件(以“專業+準考證號+姓名”命名),一志愿考生請在3月24日前通過釘釘軟件上傳(具體操作方法詳見附件4:浙江師范大學網絡遠程復試平臺操作指南)。
我院將嚴格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對考生進行身份和資格審查,對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進行嚴格審核。凡弄虛作假者一律不予復試;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對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一經核實將取消其復試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學籍直至取消學歷學位,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調劑工作
(一)調劑基本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調劑考生其初試成績須符合一志愿的國家A類復試分數線,并且達到調入學科所在門類的A類國家復試分數線。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調入初試科目設有數學的專業,調劑考生初試科目中應有數學。
6.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學院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7.我院職業技術教育領域財經商貿和旅游服務方向要求考生本科所學專業與招生專業相同或相關。
8.我院所有學術學位專業不接受專業學位考生的調劑。
(二)調劑程序
1.調劑工作一律在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
2.我院將根據專業需求及復試錄取實際情況,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發布計劃余額信息,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
3.教育部開放“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后,調劑考生登錄“調劑系統”提交調劑申請。我院將向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發送復試通知,考生須于收到復試通知6小時之內進行確認,否則視為放棄。
4.復試結束后,合格考生將收到我校通過調劑系統發送的“待錄取”通知,考生須在6小時內確認有效,超時將被取消錄取資格。“待錄取”通知一經考生確認,不再更改。
(三)學院接收調劑的專業
系所碼 | 院系所 | 招生類型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調劑人數和要求 |
183 | 經管學院 | 全日制 | 020210 | 應用經濟學 | 以國家研招網調劑系統公布的調劑缺額數和調劑要求為準 |
183 | 經管學院 | 全日制 | 120210 | 工商管理 | |
183 | 經管學院 | 全日制 | 045120 | 職業技術教育(財經商貿) | |
經管學院 | 職業技術教育(旅游服務) | ||||
183 | 經管學院 | 全日制 | 125400 | 旅游管理碩士(MTA) | |
183 | 經管學院 | 非全日制 | 125100 | 工商管理碩士(MBA) |
六、錄取工作
(一)各專業按照考生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綜合考查、加權計分后(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總成績相同時,按初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若總成績相同,且初試成績也相同的情況下,再按復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初試成績滿分為500分的專業,總成績計算公式:
總成績=初試成績÷5×初試權重(70%)+復試成績÷2×復試權重(30%)
初試成績滿分為300分的專業,總成績計算公式:
總成績=初試成績÷3×初試權重(70%)+復試成績÷2×復試權重(30%)
(二)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對復試工作中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不予擬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1.復試成績不及格(滿分200分,復試成績低于120分為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調劑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確認待錄取。
4.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5.擬錄取為定向就業考生未按時提交定向就業協議。
6.提供虛假信息。
(三)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必須在擬錄取公示期間提交定向就業協議書。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七、其他
(一)按照教育部關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學院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進行二次復試。
(三)入學后3個月內,學院將按照教育部規定對所有報到考生進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質、專業能力、學籍學歷和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對弄虛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經核實將取消學籍,一律通報原單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四)學院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浙江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學院官網、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八、信息公開及申訴渠道
1.學校信息公開網站:
浙江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w.zjnu.edu.cn/
學校投訴電話:0579-82283026, 0579-82282319。
投訴郵箱:yzb@zjnu.cn、jwb@zjnu.cn。
2.學院信息公開網站:http://sxy.zjnu.edu.cn/yjszs/list.htm
學院投訴電話:0579-82298307;0579-82298759
投訴郵箱:jhxhy@zjnu.cn, jgjw@zjnu.cn
九、未盡事宜按照上級部門和學校有關文件執行。本辦法由經管學院、中非商學院負責解釋。
以上內容如有變動,請以最新通知為準。請考生隨時關注經管學院、中非國際商學院網站及浙江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發布的最新信息。
經濟與管理學院、中非國際商學院
2021年3月22日
相關附件:
原文標題:經管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方案
原文鏈接:http://sxy.zjnu.edu.cn/2021/0322/c6023a351982/page.htm
以上就是“2021MBA復試:浙江師范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方案”全部內容,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本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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