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校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成績業已公布,復試和錄取工作將于3月中下旬全面展開,現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將復試和錄取相關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認真執行國家及我校的招生政策,嚴肅招生紀律,堅持“公正、公平、公開”原則,科學選拔,規范管理,確保招生質量。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和維護教育公平為出發點和立足點,切實做好復試和錄取工作。
二、組織管理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我校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的各項工作。
2、各院(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院(所)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的相關工作,制定本院(所)碩士生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
3、各院(所)按專業(或學科或研究方向)組成若干由政審教師和研究生指導教師參加的五人以上(含五人)復試小組,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對考生的面試和綜合能力考核。
三、復試
1、復試分數線
學校根據全國2019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要求,我校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總體情況和各學科專業招生計劃,確定學校復試的指定性分數線。各院(所)根據校復試指導性意見、本院(所)各專業招生計劃和具體考試情況確定各專業復試分數線。各專業復試分數線將于3月上中旬《2019年全國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公布后另行公告。
2、資格審查
按照教育部教學[2018]5號文件精神,招生單位應對擬準予復試的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凡參加我校復試的考生須在復試期間攜帶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攜帶完整注冊的學生證)在規定時間到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地址:上海市國定路777號上海財經大學研究生院樓105室)進行資格審查,復試結束后,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具體要求請點擊查詢《關于報考我校2019年碩士研究生考生資格審查的詳細說明》。
3、健康狀態申報
參加復試的考生,應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如實填寫 “健康狀態自主申報”欄目,未進行健康狀態申報的考生將無法查詢并下載復試通知。我校醫療健康服務中心將對考生申報內容統一進行健康狀態篩查并存檔。考生應如實申報個人健康狀態,凡因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已被我校擬錄取的推免生,也須登錄“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如實填寫“健康狀態自主申報”欄目,未進行健康狀態申報的推免生將無法發放錄取通知書。
4、復試安排
(1)復試內容涉及專業素質和能力、外語聽說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含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復試方式為筆試與面試相結合。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加試兩門本科主干課程,筆試時間每門為3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各院(所)具體復試方案附后。
(2)復試一般于3月中下旬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將于教育部《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公布后,另行公告。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將通過網上下載的形式獲取復試通知。請考生務必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和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及時獲取相關信息。
(3)實行差額復試,具體比例由各院(所)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和生源狀況確定。
(4)復試時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本科畢業證書復印件或學生證復印件(學生證含個人信息及注冊信息的每一頁)、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一式兩份、在校歷年學習成績單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非應屆本科畢業生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主要科研成果、學術論文或著(譯)作一覽表等,所有材料于復試期間提交給有關院(所)。
四、錄取
各院(所)對符合初試和復試要求的考生,進行初試和復試成績的綜合排名,確定擬錄取名單。復試成績不合格(百分制不足6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復試中,面試成績不合格者(百分制不足60分),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課程成績不合格者,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綜合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對擬錄取名單進行審核,報校招生領導小組批準,并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備案。
五、調劑
1、初試成績符合教育部復試分數線而未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的考生,或經我校復試而未被錄取的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按照教育部2019年的有關規定,申請其他高校調劑復試。
2、未達到統考、聯考全國復試分數線的考生不能調劑至其他院校。
3、我校個別專業可能會生源相對不足,接受少量校內調劑生。待我校復試分數線確定后,接受校內調劑的專業將會在網上公告,未達到一志愿復試分數線但符合我校調劑復試基本要求的考生,可網上填報調劑志愿,陳述調劑理由。有關學院將根據考生的填報志愿擇優確定調劑復試名單。
在復試和錄取期間,如教育部和學校有新的政策和規定,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將及時通告,并遵照執行。務請考生隨時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的最新通知。
附:各院(所)專業復試方案
一、人文學院(聯系電話:021-65901140)
根據校復試指導性意見、本院各專業招生計劃和具體考試情況確定各一級學科復試分數線,并按總分排名從高至低確定差額復試人選,差額比例一般為1:1.2,其中社會學專業A組和B組實行分類招生,將分別確定復試分數線和和復試人選。
(一)復試內容
1、專業素質和能力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情況,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3)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外語聽說能力
3、綜合素質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
(2)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者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3)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4)人文素養;
(5)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二)復試方式
1、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成績各占50%。
2、筆試內容主要涉及專業基礎知識,試卷滿分為100分,參考書目見《上海財經大學2019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3、面試內容涉及專業素質和能力、外語聽說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滿分為100分。其中,專業素質和能力占50%,外語占20%,綜合素質占30%。
4、復試成績計算方法:復試成績=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50%。
如某考生筆試成績為90,面試成績為75,則該考生的復試成績為:90×50%+75×50%=82.5。
(三)復試成績的使用
1、復試成績的權重:復試成績占總成績40%。
2、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權重相加,得出綜合總成績。計算方式:將初試成績折算為百分制分值后乘以60% ,然后加上復試成績乘以40%,得出綜合總成績。例如:某考生初試成績為380分,復試成績為82.5,則綜合總成績為:380÷5×60%+82.5×40%=78.6。
(四)錄取原則
1、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其中,面試成績或復試總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按一級學科進行初試的考生,在復試名單確定時,學院通知考生填報專業志愿,然后分專業進行復試和錄取。每個考生根據一級學科碩士點專業分布填報2-3個志愿,學院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只有當一個專業的第一志愿不能招滿時才考慮第二志愿考生。
二、經濟學院(聯系電話:021-65903224)
復試分碩博連讀項目和非碩博連讀項目進行。經濟學院將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根據考生的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擇優錄取。具體復試方案和操作程序如下:
(一)確定復試分數線和復試名單
根據校復試指導性意見、本院各專業招生計劃和具體考試情況,按照1:1.3比例確定復試分數線和復試名單。
(二)碩博連讀項目考生填報志愿
初試報考經濟學院碩博連讀項目的考生收到復試通知后,填報第一、第二志愿,并決定在第一、第二志愿不能被錄取的情況下,是否服從調劑。請仔細查看(五)各專業招生名額分配,慎重選擇。志愿填報表和截止時間于分數線劃定后另行通知。
考生可從下列A、B、C、D四個系列專業中選報志愿:
A、政治經濟學
B、經濟思想史
C、經濟史
D、經濟理論與應用(大口徑,包括四個專業)
D1、西方經濟學
D2、數量經濟學(計量經濟學方向)
D3、勞動經濟學
D4、人口、資源與環境學
說明:
(1)第一志愿選擇D系列專業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中需填寫D系列中的兩個專業X和Y,分專業時優先考慮X專業;
(2)第一志愿選擇D系列專業的考生,第二志愿不能再選擇D系列專業。比如:若考生選擇D2、D3為第一志愿,則不能再選D1或D4作為第二志愿。
(三)復試安排
1、筆試(100分)
參考書目參見《上海財經大學2019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2、面試(200分)
所有考生均參加兩組面試,專業及綜合素質面試(100分)和英語口試(100分)。其中初試業務課二考試選擇《實變函數與數理統計》科目的考生,作為一組進行面試。面試分組情況及面試地點將在筆試結束后通知考生。
復試成績計算方法:復試成績=專業筆試成績×50%+專業面試成績×35%+英語口試成績×15%。
(四)錄取原則
根據綜合成績排名由高到低確定擬錄取名單,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初試成績÷5×70%+復試成績×30%,其中,面試總成績或復試總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對于碩博連讀項目,將遵循以下規則:
(1)第一志愿為D系列各專業:
A、根據綜合成績統一排名,不分專業確定擬錄取名單;
B、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根據第一志愿分專業,分專業時優先考慮第一志愿中的X志愿,只有當一個專業的X志愿不能招滿時才考慮Y志愿考生。
(2)政治經濟學、經濟史、經濟思想史專業,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只有當一個專業的第一志愿不能招滿時才考慮第二志愿考生。所以,請考生根據自身情況謹慎填報志愿。
(3)調劑原則,當一個專業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都不能招滿時,擇優調劑未被院內其他碩博連讀專業錄取的考生。
(五)各專業招生名額分配
除推免名額外,全院今年計劃通過復試招收62人,各專業名額分配如下:
專業方向 | 統考招生數 | ||
碩博連讀項目 | 政治經濟學 | 3 | |
經濟思想史 | 1 | ||
經濟史 | 2 | ||
西方經濟學 | 2 | ||
數量經濟學(計量經濟學方向) | 2 | ||
勞動經濟學 | 2 | ||
人口、資源與環境經濟學 | 1 | ||
非碩博連讀項目 | 西方經濟學 | 數理金融經濟學方向 | 9 |
數量經濟學 | 大數據經濟學方向 | 8 | |
金融碩士 | 金融計量方向 | 32 | |
總計 | 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