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4月14日教育部公布考研國家線,當天,清華、北大、人大等34所自主劃線院校開始陸續公布2020年考研復試分數線。其后很多高校相繼公布了考研復試分數線。很多同學應該已經查了分數線。下面是2020年MBA復試:華東理工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內容和規則。
根據教育部印發《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以及《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
復試工作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和生源質量保證的主要環節,是考察考生學術潛能、專業興趣、綜合素養,確保科學選材和研究生培養質量的必要步驟,是深化招生評價改革的必然要求。
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采用綜合性、多樣化的考察方式,依據考生初試和復試的綜合成績,結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質、身心健康狀況等,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及公平、公正、公開,寧缺毋濫的原則,確保研究生生源質量。
二、組織機構和工作職責
為更加規范、科學地加強管理,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行校、院二級管理模式。
(一)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全校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協調和指導;并接受校招生工作監督小組的監督。
(二)研究生復試錄取按照“分類復試、各有側重”的要求進行。各學院(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若干復試專家小組(以下簡稱“復試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5人以上組成(需單數),組長由院(所)長擔任;復試小組由5至7名研究生指導教師組成(其中至少3人是本專業研究生指導教師),設組長1名,一般由博士生導師或教授擔任,設教師秘書1名,負責具體文秘工作。
(三)學院(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 領導、組織、協調和管理本學院(所)的復試錄取工作。
2. 根據學校實施方案,制定本學院(所)復試錄取工作的具體細則和程序,并組織實施。
3. 對復試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和紀律等方面的培訓,確保嚴格按照要求進行。負責將各復試小組及其成員名單報研究生院審核備案。
4. 對本學院(所)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監督。當考生對復試錄取結果提出質疑時,接受和處理考生提出的申訴,負責向考生解釋或提出解決辦法。如考生對處理結果仍有疑問,可直接向學校提出申訴。
(四)復試小組職責:
1. 具體實施本組考生的復試,每位成員須盡責、公正、公平、合理地對考生進行現場獨立評分。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
2. 正確執行招生政策,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評分規則和評判標準。復試過程中不得提問與專業內容無關的內容;復試期間不得使用手機等通訊工具。
3. 復試小組秘書要對每位考生的答題情況進行記錄,復試結束后,所有復試材料由學院(所)整理收齊后統一交研究生院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三、復試形式、內容及成績評判(MBA復試考生最關心的問題來了)
(一)復試形式
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采取網絡遠程復試形式。
(二)復試內容
各學院(所)可以根據各專業特點和學科(專業)特色確定復試內容,包括對考生專業素質與能力、綜合素質及培養潛質的考核,應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
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包括:
1. 外語能力(10分)。由外語口語能力較強的教師對考生進行考核。考核形式由各學院自定。
2. 專業能力(80分)。其中包括知識掌握程度、研究能力、培養潛質和對本學科(專業)的了解程度(由考生對隨機抽取的試題內容和復試專家的現場提問進行回答)。專業型研究生的復試要突出對考生專業知識應用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注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考核形式由各學院(所)自定。
3. 綜合能力(10分)。包括本科期間的表現、創新意識和潛力、溝通交流能力、表達能力等。其中學生大學階段的學習、研究、實踐經歷,考生可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4. 政治理論考試。按照教育部要求,管理類聯考考生的政治理論考試由學校在復試時組織進行,具體形式另行通知。
5. 管理類聯考專業復試內容及成績計算由學院制定,報研究生院備案。
我校2020年研究生復試中將進行綜合素質測試,其結果僅作為參考,不計入復試成績。
(三)特殊加分
1. 考生初試總分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執行。
2. 參加暑期夏令營活動的考生復試加分政策按《華東理工大學關于舉辦2019年大學生暑期夏令營活動的通知》(校研〔2019〕49號)中相關要求執行。舉行優選面試計劃的專業復試加分政策按相關文件執行。
(四)復試時間(MBA復試考生做好外語復試準備)
外語單獨設組復試的,每位考生綜合復試的考核時間不少于15分鐘;否則,每位考生綜合復試的考核時間不少于20分鐘,外語口語復試時間一般為5分鐘。
(五)復試成績
復試成績由復試小組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由小組秘書匯總后取算術平均值作為考生的復試成績。分組較多的專業,為消除組間差異,可加權處理復試成績,具體操作細則由學院(所)制定并提前公布。
考生綜合成績=(初試成績總分÷ 5)×70 % +復試成績× 30%
(管理類聯考專業考生初試成績總分除以3,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專業考生的綜合成績按學院制定方案折算。)
各專業復試結束后,考生的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綜合成績由學院(所)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后向考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