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發布通知,下達2020年學位授權點專項合格評估處理意見。跟小編一起來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位委員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學位委員會,軍隊學位委員會,有關學位授予單位:
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審批通過,現將2020年學位授權點專項合格評估處理意見(附件1)下達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一、處理意見為“繼續授權”的學位授權點,可繼續行使學位授權。
二、處理意見為“限期整改”的學位授權點,自發文之日起進行為期2年的整改,2021年招生工作結束后暫停招生。整改結束后接受復評,復評結果認定為“合格”的恢復招生,復評結果認定為“不合格”的撤銷學位授權。
三、學位授予單位主動提出放棄授權的學位授權點(附件2)和處理意見為“撤銷授權”的學位授權點,自發文之日起撤銷學位授權,5年之內不得重新申請,2021年招生工作結束后不得招生,在學研究生按原渠道培養、授予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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