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2021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育部2021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視頻培訓會議精神和《上海對外經貿大學研究生招生管理辦法》的相關條款規定,制定上海對外經貿大學 2021 年碩士研究生入學復試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選拔,確保質量,按需招生,寧缺毋濫;
(二)堅持把考查考生綜合素質和專業水平作為復試核心任務的原則,選拔具有突出創新能力、良好學術潛力和實踐能力的人才;
(三)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在復試錄取過程中切實做到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四)堅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見附件),保證廣大師生健康的原則。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組全面負責學校的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具體工作由下設的校復試工作小組負責。
(二)校研究生招生監察工作組對研究生復試工作進行全面監督檢查。
(三)按照回避原則,有親屬報考或與考生存在利益關系的人員不得參加相關的復試工作,參與復試工作的人員不得對考生進行咨詢和輔導,不得泄露考試內容。
三、復試工作
遴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作風過硬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加強對復試專家和復試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和保密意識方面的培訓,簽訂保密協議書,嚴肅招生紀律,規范復試工作人員的工作行為。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遴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作風過硬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加強對復試專家和復試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和保密意識方面的培訓,簽訂保密協議書,嚴肅招生紀律,規范復試工作人員的工作行為。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一)成立學院復試工作小組 復試工作小組組長由學院院長擔任。復試工作小組全面負責學院的復試工作。下設專業復試小組,具體實施各專業研究生復試工作。
(二)成立各專業復試小組 1.專業復試小組由 3 人以上(含 3 人)組成,組長由學科帶頭人或學位點負責人或學術骨干擔任。 2.專業復試小組成員強調具備公正、廉明的職業道德,保證復試工作的公平公正。每個小組配備 2 名以上(含 2 人)工作人員(由組長單位配備),以錄像的形式記錄復試過程,以錄音和錄屏的形式記錄復試內容,特別是復試教師所提問題和學生答題內容。復試記錄在復試結束后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保存,保存期 3 年。
3.學院復試工作小組和專業復試小組成員名單在復試開始前須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
四、復試形式
原則上采用遠程網絡復試形式。
(一)遠程網絡復試平臺 各專業復試小組統一采用中目 ZOMO 平臺進行遠程線上復試,同時騰訊會議作為應急備用平臺。
(二)分批次、分類別有序復試 預計 3 月 27—28 日進行復試,待學院確定各專業復試時間后另行發布(如遇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開通時間變動或其他不可抗力,復試時間將另行通知)。
五、復試程序
復試正式開始前由工作人員引導考生宣讀誠信承諾書。
復試正式開始前由工作人員引導考生宣讀誠信承諾書。
(一)復試
復試教師在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基礎上,重點考查考生的專業知識、理論聯系實際、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創新和應變能力。 對于非外語類專業的考生還將進行英語面試,著重考核考生英語朗讀、翻譯方面的能力。
復試教師在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基礎上,重點考查考生的專業知識、理論聯系實際、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創新和應變能力。 對于非外語類專業的考生還將進行英語面試,著重考核考生英語朗讀、翻譯方面的能力。
(二)復試成績評判方法
1.每個復試教師應根據考生的復試表現獨立打分,由專業復試小組組長在復試結束時綜合每個復試教師的獨立打分分數,評定每個考生的最終分數。專業復試小組組長的最終分數應反映在考生的復試審查匯總表上。
2.復試成績滿分為 100 分。
3.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加試兩門所報考學科的本科主干課程。2021 年參加復試的一志愿考生中無同等學力考生,不接受同等學力考生調劑。
六、初試總分加分政策
(一)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享受初試總分加 10 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
(二)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 年內參加全國人文社科類專業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 15 分。
(三)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 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 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四)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招生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單科分同國家線,總分在國家線基礎上降5分。
(五)符合初試總分加分條件的考生須在 3 月 22 日前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出申請,并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七、破格復試
2021 年學校原則上不進行破格復試。
八、錄取標準 經研究決定 2021 年研究生總成績核算方式如下。
(一)總成績=折算成 100 分的初試成績×70%+復試成績×30%。
(二)復試成績不及格(60 分以下)者以及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不合格(60 分以下)者不予錄取。
(三)政審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除第二款和第三款規定不得錄取的考生以外的各專業考生,根據總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九、錄取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在各專業復試小組匯總復試成績后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組審核批準后,在研究生院網站公示 10 個工作日后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
十、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及時公布復試名單、擬錄取名單等信息。在公示有關信息的同時,保證考生申訴、監督渠道的暢通。對申訴的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組及時進行處理,涉及復試過程中的違規違紀問題由校紀檢監察機構處理。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021-67701148;郵箱:yzb@suibe.edu.cn; 校紀檢監察機構聯系電話:021-67703010;郵箱:jwjc@suibe.edu.cn。
十一、其它工作
(一)錄取考生入學后調取人事檔案進行政審,政審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二)錄取考生入學時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三)入學后 3 個月內,學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四)我校及相關招生學院以研招網信息平臺、學校及學院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本方案由上海對外經貿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2021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等文件和學校相關規定為準。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
2021 年 3 月 19 日
原文標題:2021年上海對外經貿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實施方案
原文鏈接:http://www.suibe.edu.cn/yjsy/2021/0319/c3546a135868/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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